福音要道
I. 信福音不是:導人向善、精神寄托、叫人信教…… (因為這些在其他地方找到,不需要信耶穌) II. 信福音最重要的是:救人不死、重捨生命、恢復與神的關係
I. 「死」:肉身上每人必有一死 II. 不單單是肉身的死,而且是屬靈裏(心靈裏)的死亡,如: a. 人可以有享受、快樂,但不會滿足 b. 人尋找愛,但永遠都找不著真愛 c. 人可以有惡習、不良嗜好、殘暴的行為……,明知故犯,但不能自制 d. 人心底裏沒有真正的平安,即使外面做了很多保障 e. 人與自己、與別人、與真神疏離,越走越遠 III. 人死還要面對神的審判(來9:27[註1]),是按著各人的行為或善或惡受報(啟20:12[註2]),凡是有罪的都被扔在火湖裏,這是第二次的死。
I. 「罪的工價就是死」(羅6:23): a. 死亡是我們犯罪而應得的報酬 b. 而且世人都犯了罪,所以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(來9:27) II. 其實罪惡的根源來自全人類的始祖:亞當成為人的代表,違背神唯一的吩咐,吃了分別善惡樹 (參:創2:17[註3];創3:17-19[註4])
I. 罪的意義: a. 「過犯」:不應做的做了 b. 「罪」:是「射不中紅心」,應做的沒有做
II. 定罪的標準: a. 是按神的話,按基督的話,不是社會的法律(參:約12:48[註5]) b. 人的行為達不到神的話,也違反神的話(羅7:18,19[註6]) c. 而且因為神的話判定人內心的動機、惡念、不道德的思想,都與真正的罪行無重大分別 (參考:太5:21-22,27-28[註7]) d. 人被造時,原為以敬拜神、愛神為中心,但人沒有這樣作,這就是罪。 e. 所以聖經說: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3:10),全人類都是罪人,好人與壞人都是罪人,所以全人類註定沒有指望沒有神!
I. 耶穌的資格: a. 天下人間沒有義人,所以只有從天而降「道」成「肉身」的耶穌基督才是義人。 b. 祂是真神,又是真人,所以祂聖潔無罪。 c. 而且祂凡事受過試,探,「只是他沒有犯罪」(來4:15)。與祂生活三年的門徒,是最好的見證人:彼得、約翰……。
II. 耶穌的受死: a. 在十字架的刑罰裏,耶穌代替罪人接受神的審判,以義的代替不義的 (彼前3:18[註8]) b. 這也挽回神的忿怒,叫罪人可以與自己和好 (林後5:18) c. 基督是「末後的亞當」 (羅5:15-21),帶領全人類順服神,以致我們今天不是用自己的行為得救。
III. 耶穌的復活: a. 祂是神,死亡不能驅禁祂 b. 沒有罪的人,不能不復活,否則祂便像世人一樣死在罪中。 c. 祂從死裏復活,帶給人有永生的盼望,人只要有祂的同在便能有新生命和永生。
I. 因為福音全是神的禮物,所以人只可以是相信接受: a. 「得救是本乎恩」(弗2:8[註9]):恩典即是無條的禮物 b. 「也因著信」(弗2:8):信是相信、信靠 II. 相信福音是很廣闊的,具體來說: a. 認罪(admit):既然是相信一個赦罪的福音,當然要向神清清楚楚認罪(約壹1:9[註10]) b. 相信(believe) = 接待耶穌:聖經說接待耶穌在心裏,與祂發生個人關係,這才是相信(約1:12[註11]) c. 口頭認信(confess):心裏相信神的具體反映就是在人面前認信自己是基督徒,認信基督是自己的主(羅10:9[註12]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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